113年10月凭证核销时间通知 2024-11-04 account网站管理员 校内公告系统 1.为避免同仁积压凭证,造成厂商权益受损或错误无法及时修正之问题,凭证请依下列时程送达会计室核销,逾期将不受理。 凭证日期 送达会计室 10/01~10/19 11/05(星期二) 10/20~10/31 11/15(星期五) 2.以上适用于任何经费来源之核销,包含校内经费、教育部补助计画、高教深耕计画、学辅经费、国科会计画、产学合作计画、政府委办计画等。 3.若遇专案结案,核销期限请另洽会计室各承办人。 以上若有疑问请洽会计室各承办人,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