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学各项经费支给准则
108.12.03 108学年度第4次主管会报通过
109.04.28 108学年度第7次行政会议通过
第 1 条 佛光大学(以下简称本校)为规范各项经费支给标准,加强财务管理,特订定「佛光大学各项经费支给准则」(以下简称本准则)。
第 2 条 本校办理各项会议、研习活动及其他各项经费之支给标准如附表。
第 3 条 除政府法令、补助(法令、补助(含委办及委讬)单位或本校其他相关法规另有规定者外,本校办理各项会议、研习、活动及其他各项经费支给,依本准则办理。
第 4 条 本准则自发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