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补助计画有关「保险费」之规定为何?

A:依据教育部补助及委办计划编列基准表规定:
     1、编列标准:凡办理各类会议、讲习训练与研讨(习)会及其他活动所需之平安保险费属之。
     2、支用限制:(1)「公务人员因公伤残死亡慰问金发给办法」施行后,各机关学校不得再为其公教人员投保额外险,爰不能重复编列保险费,仅得为非上开与会人员办理保险。
                  (2)每人保额应参照行政院规定「奉派至九二一震灾灾区实际从事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之公教人员投保意外险」,最高以300万元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