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核銷新制上路 2020-09-09 account網站管理員 1、核銷時若有所得,僅需於E化系統輸入所得資料,不必再檢附紙本所得清冊。 2、109年8月1日廢止「演講暨車馬費支付辧法」、「辦理各項活動酬勞支給辦法」、「研究生論文審查相關費用支付準則」及「辦理活動經費預算編列原則」等法規,為方便同仁查閱核銷法規,新訂「各項經費支給準則」,自109年8月1日起,本校辦理各項會議、研習、活動及其他各項經費之支給標準,悉依該準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