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計畫經費可否先行墊付,事後再請領款項?

A:依據教育部991214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六點第()項規定,「本部補助及委辦計畫款項之支用,除零用金限額以下之小額付款得由相關人員墊付者外,其餘均應逕付受款人,不得由計畫主持人或機關人員代領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