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學各項經費支給準則(自109年08月01日施行)

  • 2020-05-13
  • account網站管理員
佛光大學各項經費支給準則

108.12.03  108學年度第4次主管會報通過
109.04.28  108學年度第7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 1 條 佛光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規範各項經費支給標準,加強財務管理,特訂定「佛光大學各項經費支給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
第 2 條 本校辦理各項會議、研習活動及其他各項經費之支給標準如附表。
第 3 條 除政府法令、補助(法令、補助(含委辦及委託)單位或本校其他相關法規另有規定者外,本校辦理各項會議、研習、活動及其他各項經費支給,依本準則辦理。
第 4 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