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可核销的单据都已做帐完毕,结案的流程要怎么处理?

1.先至会计室将负责的案件,核销之黏存单正本,确定已全部领回。
2.正本凭证黏存单依四种分项排序:业务费(含人事费、耗材费)、设备费、国外差旅费及管理费。(无该分项则免)
3.将每个黏存单之发票(或收据凭证)依序编号,填写于空白明显处。
4.至国科会线上系统登录经费使用情形,打印经费收支明细报告表一式2份,制表处请计画主持人签章,并按缴交送出。
4.至国科会线上缴交送出成果报告、出国心得报告(无则免)
5.依编号制作结案所需表格,完成后送研发处。